嗯,又是個喝酒後的場合........
看完《圖雅的婚事》,趕著回系館參加酒聚。
其中的過程就不多說了,最後是我和一個同學在系館門口聊天直到天空發白,我們才道再見。
我問她,對自己的認同是什麼?她給我的答案,是「酷兒」(Queer)。
對我個人而言,我無法把自己的認同放在這麼大的範疇裡面。
一方面,不太認同把人分類、歸類,覺得標示分類框架、給予分類範疇定義、再將人塞進這個框子的過程,實在不怎麼令人愉快。基本上,要將一個人分類也不是這麼樣單純的事情。以我們當時討論的內容為例,如果將一個人放入異性戀的分類範疇,需要哪些因素?我可以很單純地說,這個人尋找的對象性別跟自己不同。但問題是,這個人的「性別」是什麼?生理性別是一回事,但此人對於自己的「性別」認同又是什麼?又,這個人的對象又是什麼情況?
在我的認知裡面,現有的分類框架將不同的性傾向切割開來,但將人放入這些分類範疇時,存在的盲點就是該人對自己性別的認同──而這是一開始就存在、也應該先解決的問題。《冥王星早餐》、Max of "The L World",就生理性別而言,我們可以很單純把他們放進同性戀的範疇;但是,這些角色對於自己性別的認同,和他們的生理性別牴觸;與身邊人相處的方式,也與「這個性別在這個文化該有的樣貌」不同──我不能說相反,因為這些角色巧妙地融合了許多出現在不同性別個體上的元素。
也因此,這些性傾向框架分類之下,同範疇之內存在無數種可能性。也因此,分類的正確與必要似乎....令人存疑。
另一方面,我卻渴望把自己分類。
明知道分類的盲點,卻認為這些細分才能讓我找到歸屬感,讓我覺得我和別人是一樣的。
我那位自認酷兒的朋友,對自己的認同是「無性別」;而我,對自己的認同是「站在性別的界線上」。
無數種可能。我深深這麼覺得。
而我,依然渴望歸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