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,我也是一個手邊總有未看完新書的人。當你一次買了五、六本以上的書,常是看了三、四本之後又買了新書。
之所以開始克制買書的行為,一是總住在學校宿舍的我沒有足夠的空間收納更多的書,另一個原因則是某位嗜書朋友的購書習慣令我警醒,為了日後不住在一個書櫃滿載、紙箱成堆並且佔據半張床的房間,在買書之前我加入了再三思考的步驟。
身為一個喜歡書的人,書架上的書是永遠不嫌多的。只是身為一個讀者,我相信大部分的時間都是閱讀新書。自從我和圖書館成為好朋友之後,瘋狂借書、預約,就是要看沒讀過的書,很長一段時間才買下一本新書,或是為了省書錢,或是體恤幾近爆滿的新書櫃。
書架上存在的「藏書」到底是為了什麼?因為喜歡一本書,或是其它原因而將其買了下來,其中又有幾本是你一讀再讀的?
去年我興起了收Lehane的安琪與派翠克系列原文,打算把手邊四本中文版送人——最後沒送成就是了。但在這一年裡,我把這部作品陸續借了出去,算是成功推廣了三個冤大頭。
我突然想到,也許藏書對我的意義大部分在於推廣吧?除了每年必拿出來重讀一次的基地系列,許多沒再看第二次、但非常喜歡的小說,留一本在手邊的用途大概是為了哪天心血來潮想要重新拜讀,以及隨時能和他人分享。
然而,關於借書這回事,我也在這兩年受過幾次挫折。介紹別人看某本書、看某部電影,要做好被甩巴掌的心理準備,因為對方可能因為個人偏好或其他原因否定你的推薦。
老實說,這不算什麼,但我在2004年曾買了一本書,看完之後大力讚揚並推薦給某位近親,然後這本書就一直放在對方那裡了,久而久之我也忘了這回事。直到去年,該親人拿了某本書告訴我那是很棒一部報導作品,聽了誰誰誰推薦之後發現書櫃上有這本書,看完之後讚不絕口,還說這本書我也該讀一讀。
當我接了過來,發現書套有點眼熟,翻到封底內側竟發現我的鉛筆簽名和購書日期,當下我覺得自己不只是被甩了個清脆響亮的大耳光,而是我這個人說出來的話竟然如此一文不名。
大約是同一時期,也發生了另外一件類似的事。從那之後,我下定決心再也不推薦任何書、電影或音樂了,自覺這是強迫推銷的無禮行為,以後還是別幹這種事了。
我想,這大概跟我荒廢網誌與個板脫離不了關係。
不過,核心的問題應該在於我自己的心態。留下文字的初衷到底是什麼?也許只是記錄稍縱即逝、一去不復返的感動而已。
默默看書、看電影、聽音樂,寫下自己的感動,這樣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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