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ne 20, 2007

奪命旅人


書名:奪命旅人 Every Dead Thing
作者:約翰‧康納利﹝John Connolly﹞
語言:英文


上一本用同樣的時間模式看完的書是《百舌吶喊的夜晚》。所謂的相同時間模式,指的就是高鐵上、病房裡的空閒時間。

一句話:我喜歡。
我喜歡。但不代表我認為這是一部挑不出缺點的作品。

這部作品給我的感覺,我一直覺得可以用一種音樂作比喻。口味很重、綿密到有點黏膩,但是拍子不快。如果約翰‧康納利喜歡爵士樂的話,我可以理解為什麼這部小說的劇情和節奏 (旋律和拍子) 呈現這副樣貌。不過,這部小說倒是讓我想到一個 Hard Rock 團──Deftones 盲音。

和那首 Change (in the house of flies) 出乎意料感覺相似。

乍聽之下,不和諧的音響和旋律性不高的音符,讓人不是很舒服;但聽著聽著,漸漸被這種音樂吸引。《奪命旅人》就是給我這樣的感覺。只是,我看完〈楔子〉之後馬上就被這本書吸引,因為趕報告三天沒睡的我,本來計畫在高鐵上補眠,卻因這本書而作罷。


警察菜鳥派克的老婆和女兒在家中慘死,酗酒的刑警辭掉工作後禁酒,成為一個無照的私家偵探。一方面,他在追殺了他老婆女兒的兇手「旅人」;另一方面,他接了一個尋人的案子、而案子越滾越大牽扯進一堆人。

那條尋人的故事線到整部小說的中間就結束了,以時間點而言,在我的認知裡面並不認為這是雙線,那段額外的插曲幾乎不影響我對整部小說的「感覺」。暫且不提就一本小說而言,這樣的結構是好是壞 (因為我分辨不出來啊XD) ,我只知道以「菜鳥派克」的個人經歷來看,他的確在這段期間經歷過這些事,所以作者把這段故事寫出來了。

至於這段故事對於讀者、對於主角是否必要,每個人的認知可能就有差異了。我只知道這個前酒鬼前刑警不太可能馬上就振作開始緝兇,而他消失、開始重振的那幾個月經歷了什麼,我會想知道。


我是個對於血腥沒有特殊偏好的人。目前看過最帥的殺人手法可能還是《死亡黑線》,坦白說我不覺得「旅人」哪裡藝術了....充其量只不過把人體當成素描木偶扭來扭去擺擺pose,順便挖走臉皮、眼睛和開腸剖肚而已;要說「藝術」嘛,也不是不可以啦,如果以書中的那套講法。

至於我為什麼說這本小說給我的感覺像Deftones,除了緩慢的節奏和偏重的口味之外,還有一種「模糊」的感覺。整本小說讓我覺得像霧,很多東西就是「在那裡」,可是我卻看不是很清楚。一下子丟下大量龐雜的訊息,卻沒有完全釐清,導致一種失焦的模糊感充斥在整部長達 560 頁小說的書頁之間。

不是說「旅人」講究死亡的藝術嗎?這個連續殺人兇手還「引經據典」弄出一具具需要考據的屍體。結果呢?結局有交代這位親愛的兇手更深層的心理嗎?沒有;翻到前面幾頁看小說一開始對旅人的剖繪,更覺得風馬牛不相及。


如果以推理小說或者驚悚小說的嚴格標準來看這本書,我想我的評語只有這樣:嘖嘖嘖嘖.........

不過,就像我一開始說的,我喜歡這本書。
只能說就是剛好對了我的胃脾吧!


撇開不知道為什麼開始酗酒的派克、突然現身但不令人意外的旅人、有點虛的結尾,在閱讀這本書的當中,我確實覺得自己被娛樂了。雖然這本書的 bug 真的不少,而且回頭想想,洞就越來越多。但以一個作者的處女作而言,這確實是令人驚艷的作品。


又,我非常、非常喜歡書中那對主角的搭檔:「天使和路易斯」,這一黑一白兩個男人的情侶檔,放起閃光怎麼這麼可愛啊!他們絕對不會出現把肉麻當有趣的對白,令人會心一笑的對話,讓我總是期待這兩個人的登場。

〈強力地雷區〉強烈不建議未看書者閱讀
        不死心者‧請反白閱讀

我不知道作者是否刻意將「旅人」的身分塑造成一個爆點。我只知道這個爆點不怎麼成功,連我看推理小說不會刻意去找兇手的人,書才看到一半就鎖定旅人的身分了。

旅人現身之後,一連串的為什麼排山倒海把我淹沒,但是很多問題都沒有獲得解決。也許,作者認為很多東西都不是問題,他已經描繪出輪廓,你覺得不清楚是讀者自己的問題。佛羅倫斯為什麼這個模樣自殺?莉莎‧渥爾李奇為什麼被殺?旅人按照文藝復興時期的人體解剖圖擺弄死者屍體,到底有什麼意義?

這本書,並沒有給我一個很好的答案。


只是,閱讀這本書真的是一種享受。不錯的橋段、有趣的對白、令人難忘的人物。
我會期待下一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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